肥西县xx医院脑瘫儿赔偿149万元

2017年11月20日11时,丁xx因晚孕待产入住肥西县xx医院,xx医院首次病程录记载:“孕期在本院行规则产前检查,行四维彩超等检查基本正常”。21日9:50主治医师吴xx对家属说宫口开全并推入产房。吴xx在婴儿记录中记载:“该妇宫口开全近1小时50分,胎头下降停滞,阴道助产失败后,于13:20分在EP术+胎吸下助娩一活男婴”。接产过程中未予行常规持续胎心音监护, 20:00分平产原告出生并发现羊水三度污染,APGAR评分1分钟3’5分钟5’。原告出生后状况持续欠佳因此转往安医大一附院。安医附院出院记录记载:“…因产程过长…”。安医附院拟诊“新生儿气胸、新生儿肺炎、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新生儿多器官功能损害头皮血肿”等。予以“吸氧、营养神经、合理喂养等支持对症处理”。2017年11月21日予以办理出院,并告知原告有神经系统后遗症。出院后继续转入xx医院。
   本案由安徽医疗纠纷律师王明清代理患方在肥西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过肥西县医调委组织专家听证会,王律师在听证会上指出肥西县xx医院存在的治疗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原因力),在听证会进行过程中指导当事人巧妙问答获得了关键证据并立即告知在场的鉴定会各位专家,最终获得高达90%的参与度,经过努力该案在肥西县人民法院进行诉调确认获得法院调解书,终获赔149万元。该赔偿数额也是肥西县医调委截止赔偿时历史上赔偿额度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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